湖泊放养渔业对我国湖泊生态系统的影响
EFFECTS OF FISH STOCKING ON LAKE ECOSYSTEMS IN CHIN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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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 根据我国湖泊渔业几十年开发实践及其对生态系统的影响,可将其经营方式区分为三类,一类是以天然捕捞为主,五十年代以前的我国湖泊渔业基本上由此种方式构成,目前一些大中型湖泊如洞庭湖、那阳湖等仍以此种方式为主;第二类从五十年代开始迅速发展的,多在中小型湖泊内放养鲢、糖、草鱼等主体鱼,以充分利用水体天然生物生产力,其养殖产量一般超过天然捕捞产量;由于过量放养草食性鱼类,生态系统的生产者由水草转变为藻类,并且占据优势地位,所以,常将其称为“藻型”湖泊;第三类是八十年代初兴起的,以开发“草型”湖泊为重点的围栏养殖业,有些湖泊在开发水体资源、发展养殖渔业的同时,也比较注重增殖和保护天然渔业。